【原神同人】芙乙己
枫丹庭酒店的格局,是和别处不同的: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,柜里面预备着热水,可以随时温酒。做工的人,傍午傍晚散了工,每每花四摩拉,买一碗酒,——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,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枚,——靠柜外站着,热热的喝了休息;倘肯多花一枚,便可以买一碟晶螺糕,或者炸萝卜丸子,做下酒物了,如果出到十几枚,那就能买一盘甜甜花酿鸡,但这些顾客,多是露头帮,大抵没有这样阔绰。只有戴帽子的,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,要酒要菜,慢慢地坐喝。
我从十二岁起,便在城口的德波饭店里当伙计,老板说,样子太傻,怕侍候不了帽子客人,就在外面做点事罢。外面的露头客人,虽然容易说话,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。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,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,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,然后放心:在这严重监督下,羼水也很为难。所以过了几天,老板又说我干不了这事。幸亏荐头的情面大,辞退不得,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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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,专管我的职务。虽然没有什么失职,但总觉得有些单调,有些无聊。老板是一副凶脸孔,客人也没有好声气,教人活泼不得;只有芙乙己到店,才可以笑几声,所以至今还记得。
芙乙己是站着喝酒而戴帽子的唯一的人。她身材不算高大;嫩白脸色,衣服的褶皱间时常夹些奇怪装饰;一部乱蓬蓬的蓝白色头发。虽然戴着帽子,可是又脏又破,似乎十多年没有补,也没有洗。她对人说话,总是满口审判啊定罪啊,教人半懂不懂的。因为她叫芙宁娜,别人便从牌匾上的“上大人芙乙己”这半懂不懂的话里,替她取下一个绰号,叫作芙乙己。芙乙己一到店,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她笑,有的叫道,“芙乙己,你案宗又添上新冤案了!”她不回答,对柜里说,“温两碗酒,要一盘甜甜花酿鸡。”便排出九枚大钱。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,“你一定又去歌剧团扮小丑了!”芙乙己睁大眼睛说,“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……”“什么清白?我前天亲眼见你在歌剧团和人辩论输了,吊着打。”芙乙己便涨红了脸,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,争辩道,“败诉不能算输……败诉!……神明的事,能算输么?”接连便是难懂的话,什么“神明固穷”,什么“有罪”之类,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: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。
听人家背地里谈论,芙乙己原来也读过律法,但终于没有考证,又不会营生;于是愈过愈穷,弄到将要讨饭了。幸而背得一手好律,便替大法官背背书,换一碗饭吃。可惜她又有一样坏脾气,便是好检举上诉。坐不到几天,便连自己和委托人,一齐败诉。如是几次,叫她背书的人也没有了。芙乙己没有法,便免不了偶然做些扮小丑表演的事。但她在我们店里,品行却比别人都好,就是从不拖欠;虽然间或没有现钱,暂时记在粉板上,但不出一月,定然还清,从粉板上拭去了芙乙己的名字。
芙乙己喝过半碗酒,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,旁人便又问道,“芙乙己,你当真学过律法么?”芙乙己看着问她的人,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。他们便接着说道,“你怎的连半个胜诉也捞不到呢?”芙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,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,嘴里说些话;这回可是全是正义、高洁之类,一些不懂了。在这时候,众人也都哄笑起来: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。
在这些时候,我可以附和着笑,老板是决不责备的。而且老板见了芙乙己,也每每这样问他,引人发笑。芙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,便只好向孩子说话。有一回对我说道,“你读过律法么?”我略略点一点头。他说,“读过律法,……我便考你一考。吃霸王餐的行为,怎样判的?”我想,整天败诉的人,也配考我么?便回过脸去,不再理会。芙乙己等了许久,很恳切的说道,“不能说罢?……我教给你,记着!这些话应该记着。将来做法官的时候,量刑要用。”我暗想我和法官的等级还很远呢,而且我们老板也从不起诉吃霸王餐的人;又好笑,又不耐烦,懒懒的答他道,“谁要你教,不是处数日拘留,外加罚款么?”芙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,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,点头说,“对呀对呀!……吃霸王餐触犯了四条律法,你知道么?”我愈不耐烦了,努着嘴走远。芙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,想在柜上写字,见我毫不热心,便又叹一口气,显出极惋惜的样子。
有几回,邻居孩子听得笑声,也赶热闹,围住了芙乙己。她便给他们晶螺糕吃,一人一颗。孩子吃完糕,仍然不散,眼睛都望着碟子。芙乙己着了慌,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,弯腰下去说道,“不多了,再吃就不公平了。”直起身又看一看糕,自己摇头说,“公正不仅是一种美德,而且是一种力量。”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。
芙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,可是没有她,别人也便这么过。
有一天,大约是逐月节前的两三天,老板正在慢慢的结账,取下粉板,忽然说,“芙乙己长久没有来了。还欠十九块摩拉呢!”我才也觉得她的确长久没有来了。一个喝酒的人说道,“她怎么会来?……她被关起来了。”老板说,“哦!”“她仍旧是输。这一回,是自己发昏,竟输到旅行者家里去了。他家的尘歌壶,去得的么?”“后来怎么样?”“怎么样?先签合同,后来是做,做了大半夜,再做断了腿。”“后来呢?”“后来做断了腿了。”“做断了怎样呢?”“怎样?……谁晓得?许是结婚了。”老板也不再问,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。
逐月节后,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,看看将近初冬;我整天的靠着火,也须穿上棉袄了。一天的下半天,没有一个顾客,我正合了眼坐着。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,“温一碗酒。”这声音虽然极沙哑,却很耳熟。看时又全没有人。站起来向外一望,那芙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。她脸上红而且瘦,已经不成样子;戴一顶新帽子,盘着两腿,下面垫一本《枫丹律》,用草绳在肩上挂住;见了我,又说道,“温一碗酒。”老板也伸出头去,一面说,“芙乙己么?你还欠十九块摩拉呢!”芙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,“这……结婚开销大,下回还清罢。这一回是现钱,酒要好。”老板仍然同平常一样,笑着对他说,“芙乙己,你又败诉了!”但她这回却不十分分辩,单说了一句“不要取笑!”“取笑?要是不败诉,怎么会嫁给旅行者?”芙乙己低声说道,“戏剧,戏剧,戏……”她的眼色,很像恳求老板,不要再提。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,便和老板都笑了。我温了酒,端出去,放在门槛上。她从帽子里摸出四枚大钱,放在我手里。不一会,她喝完酒,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,缓缓起身,扶着墙慢慢走去了。
自此以后,又长久没有看见芙乙己。到了年关,老板取下粉板说,“芙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!”到第二年的风花节,又说“芙乙己还欠十九枚摩拉呢!”到逐月节可是没有说,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她。
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——大约芙乙己的确进尘歌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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